公交车站附近停车罚一千?别闹!那是深圳

08.11.2015  09:43

  11月初开始,一条帖子在微信朋友圈被疯狂转发:“我省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30米禁止社会车停靠,被拍下来将被罚款1000元。”记者求证交管部门,证实这是一条谣言,其重点是有人故意将“深圳”改成了“我省”,使这条源自深圳经济特区交管部门的公告,四处传播。

  记者随后咨询了交管部门,得到的答复是,“社会车辆在公交车站30米范围内停车的确是交通违法行为,我们执勤交警一直在进行依法处罚。但是我们目前没有接到将违法停车处罚提高到1000元的通知。”

  当记者将这篇谣言帖子在网上进行搜索时,惊讶地发现,这是今年10月11日,深圳交警发布的一则通告,标题是《深圳公交站台前后30米私家车停靠罚1000》,而网上被疯狂转发的那篇帖子,是有人故意将深圳改成了“我省”。据了解,在深圳违法占用公交专用道行驶的,处300元罚款;在公交站点违法停车的,处1000元罚款。

  那么,同是基于《交通法》的执法,深圳的处罚怎么会比沈阳高出这么多?沈阳交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由于深圳是经济特区,因此在进行交管处罚方面,是有着地方的特殊性的,是可以按照当地的生活收入水平来作为参照,自己定制处罚标准的。“其实很多交通违法行为各省的处罚标准都不太一样,就是因为各省的居民生活水平不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