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做好全市第四轮、第五轮、第六轮全员核酸检测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的通告》

23.03.2022  22:27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切实做好3月24日至30日全市第四轮、第五轮、第六轮全员核酸检测期间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工作,满足市民消费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综合超市、生鲜超市、便利店、餐饮企业(只提供外卖服务)在第四轮、第五轮、第六轮全员核酸检测期间正常经营。

二、非封控区和非管控区居民可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日(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以及《居民出入通行证》进出住宅小区购买生活必需品。

三、由属地政府负责,管控区内居民所需生活必需品送货到小区,封控区内居民所需生活必需品送货到户。

四、正常经营的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要加大货源组织,增加门店商品储备和投放,确保不脱销、不断档。

五、生活必需品保供车辆可持市商务局《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在符合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前提下,予以优先配置和快速通行。

六、居住在非封控区和非管控区的保供企业从业人员,在符合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前提下,可持本单位证明予以通行。

七、为方便市民购买生活必需品,防止人员聚集,在全员核酸检测期间,保供企业可外摆销售生活必需品。

八、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市民在采购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安全防护距离,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中国日报辽宁记者站)

 

【责任编辑:徐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