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软环境 丹东市重点向“为官不为”问题开刀

03.10.2015  09:11

  “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审批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或者能够一次性告知清楚而未告知清楚,致使服务对象多次往返的;对工作时间办公场所无人在岗或替岗而影响审批业务即时办理的……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问责。”为不断优化软环境,增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软实力,9月29日,丹东市出台《丹东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中不作为不担当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格治理庸政懒政,重点指向建设工程项目审批中的“为官不为”问题。

  软环境是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它决定了一个地区的发展后劲和发展质量。优化软环境,就是为“创业创新”清路障、踩油门,就是大力促进丹东新一轮振兴发展。基于这样的认识,2014年以来,丹东把软环境建设作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的关键环节来抓,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共完成行政审批服务事项4.86万件,办结率99%以上,社会评价满意率99%以上。尤其是今年以来,丹东对违反机关工作纪律、不作为不担当行为问责2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

  尽管如此,当前影响丹东经济发展软环境的不利因素在一些领域、一些地方和部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仍然存在“梗阻”、“不想干、不会干”的问题。为此,丹东首先向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发力,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不担当、效率低下、贻误工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对审批当事人“生、冷、硬、顶”等恶劣态度和借行政审批之机“吃、拿、卡、要、报”等行为,将按照《办法》,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坚决予以追究和问责。特别是对于部门主要负责人,本部门如果出现不作为、不担当行为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重点对不敢抓、不敢管、为官不为的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抓住反面典型,公开曝光、公开处理。

  据了解,目前,丹东市已经完成第三轮简政放权工作,将原有的4187项行政权责减掉了近50%,但仍有2108项,有进一步压缩的空间。对此,丹东市委专门出台了《建设工程项目审批重点岗位民主评议工作方案》,由相关部门和企业代表对全市21个部门、38个重点岗位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评议,并依据日常评议、集中评议的结果,对履职尽责情况较差的岗位人员,该批评的批评,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理的处理。今后,丹东还将扩大评议对象范围,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点到问题的部门,至少拿出2个重点岗位接受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