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沈阳318辆警车安记录仪抓拍八项违法行为

13.01.2017  10:04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陈靖姝报道 在没有执勤交警、没有电子眼的路段和岗点,缺乏监督管理的约束,某些驾驶人的侥幸心理就又开始作祟,开车时抛撒杂物、越黄实线掉头、走非机动车道、不按交通信号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1月7日起为318辆制式警用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重点对机动车抛撒杂物、违反禁令标志标线、走公交道等8项交通违法进行抓拍。

  交管部门介绍,本次为警用车辆安装记录仪工作,不只局限于交警部门警用车辆,市公安局机关、各警种、区(县、市)分局等单位警用车辆也包括在内,即全市公安机关的全部制式警用车辆都将安装行车记录仪,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目前,318辆制式警用车辆已陆续安装行车记录仪,下一步将对全市公安机关警用车辆开展安装工作。

  民警在开展巡逻、出警、定点执勤、处理交通事故等执法、警务活动过程中,警用车辆随车安装记录仪实时对周边道路交通进行记录,一旦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随时被警用车辆记录仪捕捉,事后,民警通过对记录的影像资料进行调取,按照规范要求对交通违法视频资料进行截取和上传,直至完成对交通违法的处罚。

  大部分警用车辆都是24小时全天候在路面进行巡逻执法,即“人换车不停”,警用车辆上的记录仪始终处于工作状态,同时警车所行经路段、停放执勤的点位、开展警务活动所行经路段覆盖全市各个角落,警车行驶在路上对交通违法形成震慑力。

  警方介绍沈阳公安交警对八类严重扰序致堵、老百姓反映强烈的交通违法行为,作为警用车辆记录仪先期重点抓拍的对象,具体如下:

  1、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走非机动车道、人行道);

  2、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私家车走公交车道);

  3、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黄格区违停);

  4、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

  5、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6、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7、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8、驾驶机动车随意抛撒杂物的。

  截止昨日,通过警用车辆行车记录仪抓拍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累计570件,其中,机动车抛撒杂物69件,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78件、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55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53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34件、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28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