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完成审核16473辆黄标车淘汰补贴

28.06.2017  16:55

  沈阳市即将结束受理黄标车淘汰补贴,6月27日,沈阳市环保局表示,办理黄标车淘汰补贴的截止日期为6月30日,7月1日以后,未办理车辆报废的黄标车车主,将不再享受补贴政策。

  据介绍,截止日期是指黄标车辆完成报废手续、办结《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时间。也就是说,黄标车所有人只需在30日前将车辆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同时办结《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即视为符合办理黄标车淘汰补贴的期限。7月1日以后,已经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但尚未办理黄标车淘汰补贴申请手续的车辆,可继续按照既有程序申领黄标车淘汰补贴;未办理车辆报废的黄标车,将不再享受黄标车淘汰财政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在拨付黄标车补贴款的过程中,由于银行批量电汇方式无法提供单笔交易明细(存根),2016年12月以后完成补贴审核的,补贴拨付方式将进行适当调整。黄标车辆所有人为单位(法人)的,拨付方式不变;黄标车辆所有人为个人(自然人)的,将按照申请补贴时提供的车主本人身份证号码,在盛京银行开具定期存单,再通过电话通知车主,持车主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沈阳市淘汰黄标车补贴申请表”第五联回执联,到盛京银行指定窗口领取补贴。

  据了解,截至5月末,沈阳市黄标车补贴联合办事大厅已完成审核黄标车淘汰补贴16473辆,其中,前10批共9963辆,补贴款已基本拨付完毕,第11、12、13批补贴计划于7月初开始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