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视频辱骂民警 本溪男子被拘10天

10.05.2018  08:35

  违章被“贴条”,李某在朋友圈里发出自制小视频辱骂交警,当晚就被传唤到派出所,最终被行政拘留10天。警方供图

   “你们倒挺敬业,5点多了还出来贴条……”乍一听上去这是夸人,可配上二人转小曲和一张违停告知单、一句“国骂”,可就完全变了味。

  因为违停被处罚,李某顺手就录了段小视频发到朋友圈辱骂交警,结果当晚就被“”进派出所,随后又进了拘留所。

  5月4日下午4时许,本溪男子李某开车到丈母娘家。由于地处闹市区,找地方停车很费劲,他就把车停在了铁路交通岗附近。

  该路段是交通重点部位、还赶上晚高峰,李某的随意停车影响了正常交通,执勤交警发现后,给他的车贴上了违法停车告知单。

  一个半小时后,李某从丈母娘家出来,发现自己的车被贴了条,当时火就上来了。他心里琢磨:敢给我贴条,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于是,李某特地制作了一段小视频,在里边晒出被贴的违法停车告知单,并配上二人转的背景音乐,嘲讽辱骂交警。

  没想到的是,李某把小视频发到朋友圈没多久,就有网友报了警。当晚11时许,属地派出所民警就找到李某,把他“”进了派出所。

  在如山的铁证面前,李某对自己制作辱骂民警小视频,并发到朋友圈泄愤的行为供认不讳。最终,他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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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以来多人因辱骂、袭击执勤交警被处罚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特派本溪主任记者金松报道明明自己违章在先,交警依法处罚,却还要辱骂泄愤。这事儿听起来不可思议,可在现实中还真没少发生。本溪交警介绍,2017年以来,已有多人因辱骂、袭击执勤交警被处罚。

  2017年1月22日,自称“本溪社会人”的“骰子哥”两口子在本溪一洞桥交通岗路段当街谩骂、殴打交警,被刑事拘留。

  2017年3月23日,郭某酒后毒驾无牌轿车,为逃避检查强行闯关,顶着执勤交警行驶300多米,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

  2017年3月30日,网名“王小蕾”的女司机在被交警“贴条”后,通过微信朋友圈辱骂交警发泄不满,被行政拘留。

  2017年4月16日,一男子在本溪南芬区中心路涉嫌酒后驾车,被拦下后同车两名男子辱骂并阻挠交警执行公务,两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2017年8月1日,一男子因不满2014年8月1日的一次交通处罚,连续3年在朋友圈辱骂交警,被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明确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35条规定,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示:打警察犯法,骂警察也不行,不管是面对面还是在网络中,因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民警不是个人的出气筒。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而《刑法》第293条规定: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责任编辑:贺晓雁) 作者:金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