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男子去亲戚家串门 因没人迎接放火泄愤

14.01.2016  10:46

  去亲戚家串门,只因没看到有人出来迎接,辽中的刘某一怒之下竟把旁边的柴火垛点着了。

  2015年3月18日10时许,辽中县六间房镇某村村民发现王某家院外的柴火垛着了。村民们纷纷前来帮助灭火,火虽然被扑灭了,但柴火垛全部都被烧毁了。

  与此同时,村民们发现村里有一名陌生男子,而且他还用打火机点一村民家对联。随后,村民和民警一起将这名男子控制住。经审,刘某对放火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刘某称,当时,自己打车去姑姥家看望姑姥,结果发现没人前来迎接,一气之下就把她家附近的柴火垛给点着了。经鉴定,被烧毁的柴火垛价值315元。刘某母亲赔偿对方2000元,取得对方谅解。

  经鉴定,刘某虽患有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器质性人格改变),但案发时意识清晰,其实质性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存在,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辽中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故意放火焚烧他人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