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借股票上市侵吞国资 将撞法院枪口

29.07.2015  14:25

昨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发布了今年上半年相关统计数据。

同时,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我省法院坚决打击利用企业改制、股票上市、产权变动之机,侵吞、转移国有资产,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国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腐败犯罪和渎职犯罪,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追赃、追逃工作。

将配合做好集资诈骗案等追赃工作

今后,全省法院将审理好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诈骗等涉及人数众多的犯罪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赃款、赃物的追缴、返还工作。坚决打击利用企业改制、股票上市、产权变动之机,侵吞、转移国有资产,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国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腐败犯罪和渎职犯罪,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追赃、追逃工作。

同时,严惩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惩治网络犯罪行为,关注互联网领域新兴法律问题,净化网络空间。

在审理因房地产、建筑施工等企业资金困难引发的连锁纠纷案件中,加大调解力度,力争实现多方共赢。调解不成裁判时,综合考虑整体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背景以及连锁案件的系列牵动,平衡当事人偿付能力和对方资金需求。

此外,积极参加我省“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加强对重点领域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