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安依法打击引发山火肇事者

21.04.2019  07:26

  入春以来,辽宁持续干旱少雨、风干物燥,更因随地烧纸、随意烧荒等行为,火灾事故频发。辽宁省公安厅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各地引发火灾肇事者和趁机制造谣言者,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4月17日13时50分左右,沈阳市郊东部的棋盘山附近突发山火,全省共出动2900余名消防救援力量、3000余公安警力、1500余名武警官兵,365台消防车、2架救援直升机、6架无人机、500余台救援车辆,参与灭火战斗。至4月18日6时,现场明火基本扑灭,火情可控。经公安部门侦破,起火原因已初步查明,系村民张某某耕种烧荒引发山火,该人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4月5日上午9时许,凤城市草河经济管理区平安村九组村民顾某某在本组大地旁边的十字路口烧纸时,不慎将大地里的荒草引燃,将傅某种植在大地里的2万余棵柳树烧坏,目前被顾某某取保候审。

  4月5日9时许,丹东弟兄山镇张家沟附近发生一起山火。经查明,违法嫌疑人徐某、姚某夫妻二人,在明知不让烧纸的情况下,抱着侥幸心理,祭祀焚烧引发山火,过火面积约19.5亩。目前,该二人已被分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5日。

  4月3日,辽阳市公安局曙光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在曙光镇望宝村山上因上坟点香引起山火的案件,李某在上坟时,点香引发火灾,由于发现及时,火情被迅速控制并扑灭,李某被依法治安拘留五日。

  4月4日上午10时20分许,辽阳文圣区小屯镇下麦村太和寺西侧山坡50米处荒地发生火灾,经近一个小时左右的努力,现场明火完全扑灭。经调查,系附近村民陈某焚烧垃圾余烬未处理好,被吹至荒地,致使火灾发生。陈某因涉嫌过失纵火,予以治安拘留13天的处罚。

  4月14日23时30分,葫芦岛市南票区张相公乡丁屯村突发山火,至4月16日15时,明火已全部扑灭,无人员伤亡。经公安机关全力工作,山火起火原因现已查明,系人为纵火。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于4月1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审讯,刘某某对纵火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人已被刑拘。

  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严禁在林区、林缘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禁止烧荒、烧地格子、烧秸秆、烧茬子等一切野外用火;禁止在铁路、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等道路两侧焚烧一切可燃物。

  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行为人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4月18日,抚顺网警在巡查中发现,网民“地方vdsfly”在《百度贴吧》“抚顺吧”一篇题为“棋盘山着火了,能烧到抚顺不?”的网帖下跟帖称“消防员都死去吧”,引起网民愤慨,造成不良影响。警方迅速开展工作,当日下午依法将该网民杜某霖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该网民对其在网上发表违法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经民警批评教育,该网民对自身错误言论表示悔过,并接受警方的处罚。目前,杜某霖因寻衅滋事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

  辽宁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民,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每位网民均需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在表达意见时应理性平和,不应采取侮辱谩骂等方式博人眼球,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民要文明上网,共同创建清朗和谐的网络空间。


(责任编辑:冯庆洋) 作者:吕洋

辽宁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处理一批引发山火肇事者
  新华网沈阳4月21日电(记者李铮)面对因随地烧新浪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