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 辽宁公安共侦破犯罪案件13317件

14.06.2018  10:01

  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重拳整治涉企经济犯罪活动,共侦破各类犯罪案件13317件。

  日前,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辽宁省公安厅和辽宁省司法厅介绍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共侦破

  各类犯罪案件13317件

  辽宁省公安厅近期推出了便民服务举措75项、办事“最多跑一次”清单86项、“一次不用跑”清单11项。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相继出台了各类服务措施800余项。新闻发布方举例:居民身份证的办理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最短的9个工作日;护照办事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6个工作日;驾驶证的发放时限由原来的1个工作日缩短为即办即给,实现了对标全国时限最短。

  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重拳整治涉企经济犯罪活动,共侦破各类犯罪案件13317件,挽回损失约3.5亿元。

  辽宁省公安厅列出公安机关在窗口审批服务、消防安全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执法办案、违法违纪等方面存在的30个突出问题,要求全省公安机关拿出“零懈怠”的标准和“零容忍”的态度,全面整治,让群众和企业到公安机关办事不求人。

  5月18日,辽宁省公安厅召开“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通报了前期督导检查中发现的9个方面的48个具体问题,并逐一倒查追责。同时,辽宁省公安厅通过建立12389举报电话、厅(局)长信箱,聘请警风警纪特邀监督员等渠道,广泛征求到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3242条,建立了一整套诉求办理、协调和保障机制,实现办结率、回复率、整改率均为100%。

  下一步将在“办事难”5大专项整治30个问题进行销号上动真格。

   司法厅将开展

  经常性清理工作

  辽宁省司法厅主动解决人民群众最恨、最烦、最怨的问题,开展群众“办事难”专项整治活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不方便群众办事的各种规定和措施的通知》,清理了不方便群众办事的各种证明、办事条件、服务标准等,进一步清理不方便群众办事的各种前置条件和证明。“凡没有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司法部规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凡是不方便群众办事的、不利于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规定一律修改和废止。

  辽宁省司法厅出台了《辽宁省司法行政系统打造最优发展环境纪律规定》20条,包括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11条要求和对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9条要求。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纪律要求包括:窗口接待要文明,审批办理要方便,电话接听要耐心,网络回复要及时,投诉办理要认真,文件制定要合法,答复群众要积极,吃拿卡要要禁止,宴请财物要杜绝,工作态度要主动。

  对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纪律要求主要包括:严禁接待态度生硬,严禁狱务(所务)公开不认真,严禁接听电话蛮横冷漠,严禁收受财物,严禁“捎、买、带”,严禁限制服刑(戒毒)人员民事权益,严禁着装不规范,严禁办理投诉敷衍塞责。《纪律规定》还明确:对于违反者,要从严从快处理,处理结果“点名道姓”,在系统内进行通报。

  辽宁省司法厅开发了公证办证系统与12348辽宁法网对接软件,使当事人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手机APP、12348辽宁法网等移动办证端口咨询和申请办理公证。目前,27项公证事项已实现了当事人“最多跑一次”的目标。此外,辽宁省司法厅已对涉及行政审批前置条件10大项34小项的要件进行了清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废止了98件过时的、不适宜的规章制度。

  下一步,辽宁省司法厅将对不方便群众办事的各项规定开展经常性的清理工作,并依托12348辽宁法网,重点打造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制宣传、人民调解、仲裁等多项法律服务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网上平台,重点推广“辽宁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和“辽宁法网”手机APP,方便群众办理申请预约业务。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经淼


(责任编辑:贺晓雁) 作者:经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