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11.01.2016  09:53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火灾爆炸事故的经验教训,有效预防和处置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辽宁省安委会办公室会同省政府应急办组织相关人员编制了《辽宁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将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

  据悉,《预案》共分为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附则等五个部分。

  《预案》明确了与应急救援相关的31个成员单位职责,在此基础上明确了综合协调、应急救援专家、医疗救治、消防与抢险、公众疏散与警戒治安、环境监测与危险废物处置、信息发布、通信、电力、后勤保障等10个救援职能工作组组成和主要职责,进一步细化了总指挥、副总指挥和各救援小组的应急救援工作流程,增强了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此外预案还对危化品事故预防和预警,主要事故处置类型和要点、应急演练等全流程重点环节做了明确要求。

  据介绍,《预案》是指导全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处置工作总的遵循。省安委会办公室将会同省政府应急办推动和协助有关成员单位及市、县政府编制、修订配套预案,健全完善分级预案体系,健全完善应急响应网络,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