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召开全省档案安全工作会议

21.07.2017  13:01

7月12日,辽宁省档案局召开全省档案安全工作会议,学习传达贯彻全国档案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省档案安全工作。会议由省档案局(馆)副局(馆)长王中明主持,省档案局(馆)长许桂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长期以来,全省各级档案部门高度重视档案安全管理工作,始终把安全体系建设摆在档案事业的重要位置,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通过狠抓安全防范制度建立和措施落实,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了各种外来因素对档案安全的不利影响。特别是作为档案事业主体的县以上各级国家档案馆,在档案安全方面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省、市、县(市、区)档案馆都把安全视为工作的“生命线”,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安全防范机制,并在保证档案信息安全等方面作了积极探索,着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确保了正常开放服务和国家宝贵档案资源的安全,为全省档案事业持续稳定发展做出了贡献。

会议认为,全省档案安全基础还不十分牢固,自然灾害频增和安保内容增多、档案安全工作力度层层衰减、馆库条件与安全措施不同步、对外开放及展览参观增加、新技术应用和服务外包开展、主体责任仍然不到位等外部及内部因素,使档案安全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省档案局(馆)长许桂清结合全省实际提出了做好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要坚持安全第一理念不动摇,多措并举推进档案安全工作。一是要全方位考量,在档案安全上统筹兼顾,不可偏废。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找问题、定措施、排隐患、明职责。三是各级档案馆要起带头作用,各级国家档案馆是档案事业的主体也是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的重点,要真正做到“安全问题想在前,安全工作做在前,安全隐患解决在事故前”,以对档案安全隐患“零容忍”的态度和要求去排查和解决问题。四是要做好建章立制等基础性工作,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以及编制安全防范风险预案。五是要搞好检查和排查,省档案局将在近期对各地档案部门尤其是各级国家档案馆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情况进行督查。六是要严格责任倒查和追究,建立健全档案安全事故问责办法,对造成损失的要依法依纪依规追究责任。许桂清强调,全省各级档案部门在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后要在及时处置基础上逐级上报,不得有延误、虚报甚至瞒报现象发生,这是政治纪律,也是落实讲政治懂规规守纪律的基本要求。最后,许桂清指出,要贯彻以人为本战略,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代表团的讲话,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推进干部作风转变,深入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在确保档案安全基础上,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优质档案服务。

      省档案局(馆)领导班子成员、副巡视员,全省14个市档案局(馆)长,省档案局(馆)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