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工匠”人选预计5月出炉 获奖者奖励10万元

11.03.2017  18:32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弘扬“工匠精神”加强全省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3月10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人社厅解读《实施意见》并详述我省技术工人岗位设置及就业情况。辽宁每年将命名100名“辽宁大工匠”,目前正在进行后备人选情况摸底,各企业再进行人选推荐,今年的100名辽宁大工匠将于五一节前后出炉并由省政府命名表彰。辽宁大工匠将由省政府一次性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享受省级优秀专家待遇。此外,辽宁还鼓励企业采取协议薪酬、持股分红等方式,试行年薪制和股权制、期权制,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

  省人社厅副厅长张秀坤表示,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全省每年将在工匠技师群体中培养选拔出省政府命名的100名辽宁大工匠并落实相关待遇。工匠技师入选辽宁大工匠后,由企业根据实际实行不少于3年的聘任期,期满后通过业绩评价,可继续参评辽宁大工匠。企业对评定的工匠技师给予聘期内每月不低于3000元的岗位技能津贴,辽宁大工匠由省政府一次性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重点推荐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辽宁大工匠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鼓励各市对工匠群体在购租住房、子女上学等方面予以支持。

  目前,辽宁共有在职技术工人460万人,占辽宁总人口的10.7%,其中高技能人才108万人。辽宁现有国家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50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262家,年均培训技能劳动者30万人,培养高技能人才8万人,按每名技师1600元和每名高级技师3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职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张秀坤表示,辽宁大工匠不是评选奖励,而是在现有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五个技能等级的基础上,进一步试点增设了工匠技师和辽宁大工匠两个层级。

  据了解,此次辽宁大工匠的选拔重点侧重航空装备、海工装备及高技术船舶、汽车、重大成套装备、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集成电路装备等辽宁振兴的八大核心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