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 辽宁实施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14.02.2016  09:24

  沈阳晚报、沈阳网讯(记者丁宁)近日,省教育厅印发《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今后上高职,除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招生,还有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对口升学考试招生和注册入学招生。

  目前,辽宁有34所高职院校获得单独招生资格。而综合评价招生主要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招生。对口升学考试招生,是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由省招考办单独组织的对口升学考试招生。注册入学招生则是在考生申请后,由招生院校审核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