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对重污染天气工作不力追责

24.11.2015  13:27

  对于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没有完成任务目标的,我省将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省委近日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关于全省雾霾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关于加强治理雾霾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按照会议要求,我省将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科学分析和研判,客观理性地分析雾霾产生的原因,摸清情况、对症下药,精准治理、定点清除。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工作,增强大气治理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

  同时,我省将严格控制燃煤污染,加快重点行业燃煤设施提标改造。严格控制燃煤总量,推进“气化辽宁”等清洁能源利用工程。严格控制秸秆焚烧污染,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务必完成国家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任务,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对施工扬尘、渣土运输扬尘和道路保洁扬尘等加强管理。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逐步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没有完成任务目标的,我省将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确保雾霾治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针对入冬之后事故多发的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区域,我省将持续抓好排查治理,保证问题和隐患彻查到位、整改到位。并严格责任落实,实施事故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