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放开食盐价格 培育海盐品牌

30.12.2016  21:34

  北国网讯 (记者 李冰)辽宁出台《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啦!此后,管理部门将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此举也意味着日后咱们老百姓将会以更优惠的价格买到食盐。

  12月30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自1996年以来实行的食盐专营制度是实行食盐定点生产制度,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不得生产食盐,而经营食盐批发业务,必须依法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并按照国家计划购进食盐,在规定的销售区域内销售食盐;零售单位按照政府规定的食盐价格进行销售。

  然而,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盐业管理体制的一些弊端逐步显现。主要体现在食盐生产企业不能直接进入市场,没有自己的商标和品牌;流通环节和生产环节价格扭曲,利润分配不合理;食盐专营排斥竞争等等,这些都制约了行业的发展。

  《方案》中提到,辽宁省将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确保企业数量只减不增。积极培育具有辽宁特色的海盐品牌。支持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引领食盐消费新理念,加大研发力度,增加中高端功能化、绿色化多品种食盐。此外,坚持食盐批发专营制度,以省境内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保持专营制度稳定。其他各类无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不得从事食盐批发业务。工商部门不再受理无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申请食盐批发业务。

  与此同时,辽宁省内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可进入辽宁省的流通和销售领域,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并建立销售渠道,实现产销一体。鼓励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委托有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代理食盐销售业务,不得委托无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或个人代理销售食盐。

  值得一提的是,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也将被放开,日后,食盐价格将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各级价格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配合盐业主管机构采取措施,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特殊情况下可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

  另据了解,目前辽宁省已经建立了省级政府储备和生产批发企业社会责任相结合的食盐储备制度。储备总量达到了7.1万吨,储备量充足。另外,我省现有11家定点生产企业,食用盐年生产能力达45万吨。由此可见,辽宁市场可以实现食盐的稳定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