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消费品加入“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

06.07.2017  10:55

              【辽宁日报】 7月3日,省质监局表示,近日我省9部门共同下发了《辽宁省扩大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范围实施方案》,在继续深化食品、农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的基础上,向消费品全面推广。

  “同线同标同质”是指出口企业在同一条生产线上,按照相同的标准生产出口和内销产品,从而使供应国内市场和供应国际市场的产品达到相同的质量标准。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省广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扩大内外销产品“三同”实施范围,将消费品加入“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鼓励引导更多出口企业加入内外销“三同”行列,增加高质量产品的供给,满足中高端市场需求,引导海外消费回流,并带动国内相关产业加快提质升级。

  按照《实施方案》,我省将在“三同”企业率先推行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的企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以标准提升引领质量提升。并加强“三同”产品监督管理,在重点行业开展涉及内外销产品的获证企业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公开监督检查结果,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增加高质量、高水平有效供给。同时,积极推进在“三同”企业中培育辽宁名牌产品,树立“三同”十佳企业。

  此外,我省加大对“三同”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外经贸发展资金等财政政策,支持“三同”企业获得认证、开拓市场、品牌宣传。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同”企业支持力度,优化对企业申请贷款融资、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等方面的金融服务。对“三同”企业办理行政许可、注册审批等市场准入方面给予快捷便利服务。在省长质量奖、名牌认定、标准制修订、标准化试点示范、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据了解,目前我省已有“三同”上线企业88户,主要聚集在大连、丹东地区,产品358种。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积极引导和帮助出口企业内外联动发展,实现内外销“三同”,着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以扩大有效供给和品质提升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促进质量提升,实现辽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