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局党组制定清单加强请示报告工作

19.06.2019  00:50

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精神,落实国家局党组和辽宁省委加强请示报告工作的部署要求,近日,辽宁局党组印发通知,明确省局党组向辽宁省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有关要求和具体内容,全面加强请示报告工作。

通知明确了向省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及责任部门。清单分请示事项、定期报告事项、专题报告事项、报备事项四部分24条。其中,请示事项除《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内容外,辽宁局根据省委要求并结合实际增加2项向省委请示事项。定期报告事项将党的政治建设情况、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清单,专题报告事项主要报告执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巡视整改情况和违纪人员处理情况。

通知梳理出了局党组向辽宁省委请示报告的内容和时间节点要求,并明确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请示报告程序、切实改进请示报告文风等工作要求,为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到位,打牢了制度基础。下一步,辽宁局党组要把应该挑的“担子”坚决担起来,及时如实地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统筹抓好请示报告和担当履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