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局出台宣传贯彻《快递暂行条例》工作方案

26.04.2018  16:31

  为全面宣传贯彻《快递暂行条例》,辽宁局结合全省邮政业实际,坚持统筹谋划,按照突出重点、远近结合的思路,制定《宣传贯彻<快递暂行条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辽宁局成立宣传贯彻《快递暂行条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邮政管理系统条例宣贯工作。《方案》明确了条例的宣贯对象、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方案》提出,要充分发挥邮政管理部门的主导作用,主动开门搞宣贯:一是掌握社会动向,关注社会舆论动态;二是组织参加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印制宣传材料;三是借助新闻媒体主动发声,借助行业媒体和地方主流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切实营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的浓厚舆论氛围。

  辽宁局将根据条例规定,按程序制修订配套规范,指导地方出台快递三轮车通行管理办法,推动地方将快递业纳入发展规划,推动地方统筹考虑快递基础设施用地需要,推动健全完善快递安全监管机制,推动建立健全进出境快件管理协作机制,推动地方出台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规定,研究完善邮政行政管理权责清单等有关问题,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机制,急用先行、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