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局出台应急预案强化细化疫情防控

03.02.2020  00:21

  为预防和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省局实际,辽宁省邮政管理局近日制定《辽宁省邮政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预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原则、组织管理、启动应急响应的程序等内容。辽宁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控制领导小组的全面指挥。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传达和督办国家局和省委省政府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批示和落实工作。市场处、普服处负责行业日常联络、协调落实和防治宣传工作。办公室负责有关材料的接收上报工作。

  目前,辽宁局疫情防治工作由局长亲自指挥。各企业已启动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在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病例后,辽宁局将以最快的通讯方法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国家局报告。

  辽宁局将进一步完善新型冠状病毒的信息报告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把新型冠状病毒造成的危害降到最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