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1.06.2018  10:23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自6月开始,辽宁省公安厅制定实施《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强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的六项制度》。

 

  六项制度是:“两单”制度(《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排查单》和《党风廉政建设防范措施报告单》)、“两谈”制度(常态化廉政谈话和约谈制度)、月分析制度(建立本单位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月分析制度)、季汇报制度(建立每季度向分管厅领导报告从严治党治警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季汇报制度)、巡察提醒制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察,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到位)、追责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落实,不愿抓监督、不敢抓监督等现象进行追责)。

 

  据介绍,六项制度环环相扣、协同发力。“两单”制度是监督工作的基础;“两谈”制度是日常监督的重要手段;月分析制度确保定期分析队伍状况,制定有作用、有实效的防范措施;季汇报制度保证上下共同履职尽责,要求厅机关各警种部门和直属单位,建立每季度向分管厅领导报告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治警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度;巡察提醒制度是落实各项监督工作的重要抓手;追责制度是确保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落实,不愿抓监督、不敢抓监督等现象,依纪依规追究责任,确保真正做到“一岗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