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拟继续提高低保补助标准 增幅在7%左右

21.01.2016  12:00

  去年,辽宁已经连续5年提高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的救助补助标准。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由456元/月提高到492元/月,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由3059元/年提高到3442元/年,增幅均超过省政府确定的标准。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上限达到1万元以上,重特大疾病救助上限达到2万元以上。

  今年,辽宁计划继续提高低保标准,增幅在7%左右,同时实现取暖救助城乡全覆盖。届时,城市低保平均标准将由现在的492元/月提高至526元/月,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由3442元/年提高到3683元/年。我省城市低保将首次突破500元。

   核对低保家庭

  及保障房家庭经济状况

  去年,辽宁省、市、县(市、区)均建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推进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各市普遍开展了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部分市还开展了保障房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今年,辽宁计划全面推行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会同省公安厅、省银监局等部门完善跨部门信息交换机制,全面将保障房家庭经济状况纳入核对机制。

   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

  增加至35张-40张

  去年,辽宁新建、改扩建养老机构和日间照料室45个、203个社区日间照料室和100个农村敬老院,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达到30张。全省城市“三无”老人年集中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达到9202元和7383元,农村五保对象年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6274元和4151元。

  目前,全省各类养老机构达到1735家,床位25.1万张。“十三五”期间,辽宁计划继续新建、改扩建养老机构及日间照料站,千名老人拥有机构、社区、居家护理等社会化养老床位达到35-40张。城市社区普遍建立日间照料中心,农村社区老年活动设施达到60%左右。

   生态节地安葬比例

  力争超过40%

  去年,辽宁新建公益性公墓74个,免费骨灰撒海4486份,补助22个县级殡仪馆实施祭祀焚烧设施环保达标改造,骨灰火化率保持在94%左右。免费殡葬服务从城乡低保对象扩展到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等5类群体。

  “十三五”期间,全省火化率计划保持在95%左右,生态节地安葬比例力争达到40%以上。同时,推进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等困难群体6项免费政策,力争全省骨灰海葬数量突破50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