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评论:警惕“新四风”滋生蔓延

19.01.2015  03:10

  经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洗礼,我省的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但同时,随着转作风的深入,部分党员干部身上也出现了一些新现象、新问题。省主要领导在一次会议上,犀利地将这些现象总结为“新四风”,即问责不力、落实不深入的新形式主义,不愿担当、不想作为的新官僚主义,精神萎靡不振、畏难情绪抬头的新享乐主义,贪图安逸、追求舒适的新奢靡之风。

  “新四风”与“老四风”一脉相承,是四风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而在新形势下的残存和延续。比如形式主义,开会少了,而该批评问责的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比如官僚主义,生冷硬少了,却发展出了“脸好看、门好进,事不办”的怪象;比如享乐主义,不敢大吃大喝了,却敢“不贪不占也不干”;比如奢靡之风,讲排场讲阔气的少了,而却以一些比较隐蔽的方式去追求舒适。

  “新四风”的出现,充分说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也说明作风建设正迎来一个临界点。在这个节点,为民服务的好作风逐步全面树立,各种坏作风还没有完全退场。在有的部门和地方,两者力量还在比拼、僵持,甚至可能翻盘。在这个节点,坏作风因为懂得隐藏和包装,清除起来会更吃力。加把劲,突破了临界点,作风建设就能跨上一个新台阶;而得过且过、不思进取,就会前功尽弃,功亏一篑。

  整治“新四风”,要有新办法。针对新形式主义和新官僚主义,我省出台《党政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问责办法(试行)》,对8种不作为情形和7种不担当情形,做了明确细化。比如,落实中央、省委政策不到位,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限时办结事项未办结;脱离实际盲目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都属于“不作为”。而“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等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则属于“不担当”。什么是不作为、什么属于不担当,一目了然,操作性强。如此,对于后两种新风,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也需常抓常新,以期抽薪止沸、斩草除根。

  整治“新四风”,还需有破有立。一些地方存在的“跷跷板现象”,多因只关注“破”而忘记了“立”,经常“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才导致作风痼疾反复发作。有破有立,是坚定共产党人理想信念,对错误思想和言论理直气壮批评;是坚持求真务实,让埋头苦干的干部得到重用、施展才华,让作风飘浮、哗众取宠者无以表功、受到贬责;是坚持清正严明,形成正气弘扬的大气候,让那些潜规则在党内以及社会上失去土壤和市场。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只有长期坚持、真正落实,大刀阔斧地去整治各类“老四风”和“新四风”,才能把好作风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固化为制度,以优良的党风取信于民,汇聚起推动新一轮振兴的强大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