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日报]首届“辽宁名医”开始遴选 五年内发生过医疗事故者禁入选

11.05.2015  13:19

5月10日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首届“辽宁名医”遴选正式启动。预计今年8月,30名经过层层遴选产生的“辽宁名医”将正式亮相。

按照遴选要求,备选者除了要有极高声誉外,还须从事临床一线工作30年以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国家级学术组织担任常务委员以上或省级学术组织担任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等多个要求。本人已担任领导职务并不再主要从事临床诊疗工作的,原则上不推荐参选“辽宁名医”。同时,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者、有收受或索要红包、回扣等医德医风方面不良记录者、近5年内发生过医疗事故者,不得参加遴选。

辽宁名医”遴选要经过个人自荐、组织审核、网上公示、综合评定等一系列程序层层选拔。

      省卫生计生委相关人员表示,启动“辽宁名医”遴选旨在通过名医的示范作用,激励和引导全省医务工作者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最终实现我省“卫生强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