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最严”控烟条例拟今年立法

01.06.2015  12:37

  昨日是第28个世界无烟日,今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正式施行,个人违规吸烟最高将罚200元。

  我省的公共场所控烟条例也已经纳入省卫计委的立法预备项目。专家介绍,条例肯定会涉及个人违规处罚,处罚程度也会如北京般严苛。

   幼儿园学校室外也禁烟

  2015年省卫计委的立法计划项目包括3部地方性法规,《辽宁省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被列为预备项目。日前省卫计委已将立法计划项目报送省政府法制办审查。至于何时能出台,相关专家介绍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节点。

  早在去年11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就起草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报送国务院。送审稿规定,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托幼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学校、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也全面禁烟。

  个人违反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吸烟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责令立即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单位或者机构违反本条例,未实行全面禁烟或者未按照规定设置吸烟点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采访发现,目前饭店、网吧以及卫生间都是公共场所吸烟的重灾区。市民抱怨被迫吸二手烟,却没有办法阻止。

   烟草依赖被列入慢性病

  世界卫生组织已把烟草依赖作为一种慢性疾病列入国际疾病分类,所以今后卫生部门也将提供更多的戒烟服务为公众提供方便。辽宁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戒烟咨询门诊,并为控烟人群提供健康指导和药物干预。

  有市民表示,控烟立法出台后,那么在公共场合吸电子烟算违法吗?辽宁省健康教育中心副主任张麓曾表示,法律层面上没有规定,但是吸电子烟容易诱发吸烟者回忆起吸烟的习惯,所以不建议用电子烟代替吸烟。

   数据:吸烟率上升戒烟率下降

  2009年辽宁省18岁以上的居民吸烟率为36.2%,与1999年相比,上升了1.2%。

  2009年辽宁省男性的吸烟率为60.5%,2011年北京为54.6%,2010年上海为50.7%,2010年全国平均水平53%。

  2009年辽宁省女性的吸烟率为10%,2011年北京为2.9%,2010年上海为1.6%,2010年全国平均水平为2.4%。

  按年龄计算,男性18岁的吸烟率达到54.6%,随着年龄的增加不断升高,40岁达到最高,吸烟率为70%,然后吸烟率逐渐下降;城市女性的吸烟率则在70岁达到最高,为27.5%。

  此外,辽宁省的女性被动吸烟率为58.5%,高于男性的53.7%。“所谓的被动吸烟率就是在不吸烟者中,被动吸烟者所占的比例。 ”省卫生计生委工作人员解释。

  2009年,18岁以上的城市居民尝试戒烟率为29.7%,与1999年相比下降28.7%。而从性别来看,男性尝试戒烟率为28.8%,低于女性的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