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

29.05.2015  05:53

故意伤害犯罪最多 超半数未成年罪犯家庭出现问题

我省未成年人犯罪人数连年下降,却呈低龄化趋势,女性犯罪也逐年上升。

未成年人犯罪中,故意伤害犯罪最多,抽样调查的结果也显示,未成年罪犯中家庭出现问题的占一半以上。

昨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五年来我省法院未成年人犯罪审判情况,并发布了我省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

未成年人女性罪犯逐年增多

统计数据显示,五年来我省法院共判处未成年罪犯7616人,占判处罪犯总数的4%,共同犯罪案件488件,判处1938人,占总数的25.45%,罪犯总数和比例逐年下降。

其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820人,占总数的10.77%,2013年以来,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罪犯所占比例呈逐年小幅上升趋势,2014年达到11.36%。

女性未成年罪犯呈逐年增多趋势,从2010的79人增长为2014年的115人,累计占总数的6.26%。

未成年罪犯属于单亲家庭、外来人员、无业人员的占70%左右,在校学生犯罪占15%左右。

我省未成年人犯罪最多的罪名是故意伤害,其次分别是抢劫、盗窃、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奸和贩卖毒品罪,这七种罪名占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