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玉米价格“保险+期货”试点农民获理赔

22.01.2017  19:09

1月19日上午,辽宁义县玉米价格“保险+期货”理赔兑现仪式在锦州举行。在辽宁省保监局、证监局代表的监督下,在辽宁省农委的主持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和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代表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的C1701合约收盘均价,向义县7位种粮大户及合作社代表赵龙、曹建华、吕宜和、王凤林、荣丽军、王宝君、商桂勇颁发了理赔证明。这标志着2016年辽宁省玉米价格“保险+期货”创新试点取得了突破性成果。

“保险+期货”是国家近年着力推动的一项重大粮食生产改革创新举措。2015年国办在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中提出鼓励探索目标价格保险等试点。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又进一步提出,要稳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农业部在2016年度金融支农服务创新试点的通知中要求辽宁省开办玉米期货价格保险试点,由辽宁人保财险与省农委共同推进。项目获得农业部立项,安排资金补贴500万元。省农委成立了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按照“政府引导、协同推进”和“依法合规、创新发展”两条主线,会同大商所和省保监局、证监局等部门,多次召开项目协调会,各级政府部门与保险、期货共同推进项目落地。2016年7月22日,试点项目全面启动。

据省农委市场处副处长王洪东介绍,辽宁省三个试点县分别是义县、康平、铁岭。前两个县试点项目由辽宁人保财险和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实施,铁岭项目由中华财险公司和华信万达期货公司实施。三个试点县都实施了理赔。大商所工作人员在仪式上宣布:“大商所玉米C1701合约2016年10月17日到12月16日45个交易日的收盘均价为1563.07元/吨。”这是理赔约定的保险价格。由于此价格低于参保合作社投保的目标价格1650元/吨,于是触发了理赔。按照合同约定,赔偿金额为:1650元/吨-1563.07元/吨=86.93元/吨。

此次辽宁人保财险独家承保义县与康平的试点工作,通过模式流程梳理,项目实现了新型主体全覆盖,总承保量为36585.37亩,共签发保单84张,涉及21个乡镇,63个自然村,其中包括10家合作社,74个种植大户,共提供3018万元的风险保障,574户成为玉米价格保险的首批受益者,赔付金额高达1590819元,其中义县理赔金额为694884.62元。辽宁人保财险农村保险事业部/农村普惠金融事业部总经理于波表示,下一步试点要不断探索提升价格保险定价能力,降低保险产品及期货对冲成本,减轻农户缴费负担。

用什么来量化项目效益?上海新湖瑞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北新介绍,据测算,2016年义县70%的农民卖玉米在价格高位出手。2014年的“二次点价”和2015年的“保险+期货”试点,公司两次获得上海金融创新二等奖。2016年试点中有效进行的投保产品市场对冲,使保险公司规避了风险,实现了赔付到位。义县华茂谷物种植合作社理事长谷琴说,在新湖瑞丰的指导下,合作社连续两年参与试点,感觉很好。因为临储收购虽然价格高,但让农民不踏实。而“保险+期货”可持续,让农民心里有了底。

以上的所有过程是在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推动下实现的。大商所总经理王凤海对记者说,从“千村万户”市场培训工程,到“保险+期货”金融服务拓展,十多年来大商所的市场拓展努力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及农户的认可。目前看,试点效果良好,应该“稳步扩大”。下一步建议国家继续支持上市更多的农业相关期货期权品种,大力加强场外市场建设,为农业风险分散提供更好的平台,更多的工具,从而有效降低保费水平。通过深化改革,让“保险+期货”这一金融服务创新产品成为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市场坐标,粮农增收的可靠参谋,经济发展的避险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