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现役巡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14.10.2017  01:04
   

  为全面落实中共公安部委员会《2017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等通知要求,按照辽宁省公安厅党委、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的统一部署安排,从5月份至今,辽宁现役纪检监察室圆满完成了对鞍山、盘锦、葫芦岛三个市九个支队级单位的巡察工作。

  从5月份以来,辽宁现役纪检监察室分别对鞍山市公安消防支队、警卫局,盘锦市公安消防支队、边防支队、盘锦港边检站,葫芦岛市公安消防支队、边防支队、警卫局、葫芦岛边检站等9个支队级单位开展了巡察工作。巡察期间,巡察组分别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听取了各支队级单位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对215名正营职以上领导干部和技术十级以上专业技术干部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测评,先后与280余名官兵进行,个别谈话,查阅了党委会记录、支部会记录等会议记录50余册,会计凭证等后勤账目900余本,抽查了各类执法审批案卷320余册,实地走访了社会单位150余家。根据梳理汇总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辽宁现役纪检监察室进行了专题巡察反馈,目前被巡察单位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整改。

  下一步,辽宁现役纪检监察室将继续加大巡察工作力度,把深入推进公安现役部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核心目标,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不断把辽宁公安现役部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以优良的作风和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