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为就业困难者建立援助档案

14.01.2015  17:40

  2015年就业援助月活动启动

  提供就业指导、落实扶持政策

  即日起至2月15日,全省将启动就业援助月活动,为就业困难同志建立援助档案,提供就业指导。

  据了解,此次就业援助月活动的援助对象包括: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人员、本地区确定的困难家庭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因病致贫家庭成员、失地人员等,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在活动中,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依托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解答下岗失业人员提出的各种政策问题,介绍享受税费减免、免费培训、免费职业介绍、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的有关规定和办事程序。

  并将对所辖社区开展入户走访,摸底调查,掌握援助对象的底数、就业愿望以及家庭实际困难等情况,建立援助工作档案。

  同时,根据援助对象的就业需求,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帮扶方案,多形式落实就业扶持政策。

  全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还将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专场招聘会,推荐适合就业困难群体的岗位,使他们尽快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