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九城市异地医保可直接结算

26.02.2016  12:21

   我省九城市异地医保可直接结算

   还可享受大额及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执行参保地报销政策

  截至目前,我省沈阳、抚顺、锦州、铁岭、盘锦、大连、本溪、营口、葫芦岛9个城市已经实现异地医保直接结算。

  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9城联网已覆盖超百家医院,预计至少惠及10万人。参保人员在居住地就能直接进行医保结算,不必再两地来回跑。

  同时,参保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直接结算的基础上,还可享受大额及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报销政策。

   异地医保结算申请终身有效

  首批在沈阳、抚顺、锦州、铁岭、盘锦5座城市进行试点的基础上,日前又增加了大连、本溪、营口、葫芦岛4城市,这样,截至目前我省已有9个市被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9个城市全部联网运行后,全省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将突破100家,其中覆盖部分三甲医院。

  目前还未实现异地医保直接结算的城市均在联网测算中,预计今年在异地结算上会有突破。

  异地医保直接结算服务的对象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在职职工长期异地工作人员等异地居住人员。

  办理者只需向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再到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就可以,这种申请终身有效。在办理审批备案后的异地居住人员拿着社保卡和居住地医保手册,在居住地异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结算时按居住地的结算标准,患者只需支付应个人承担的那部分费用,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