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唐一军为辽宁省人民政府代理省长的决定

09.11.2017  10:14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唐一军为辽宁省人民政府代理省长的决定

(2017年10月30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唐一军为辽宁省人民政府代理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