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佛教协会召开七届三次常务理事会研究推进工作

02.03.2017  18:03

 

          2月25日,辽宁省佛教协会七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在沈阳回龙寺举行,来自全省各地的43名常务理事参加会议。会议由省佛教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博勤大居士主持,辽宁省宗教局赵佐贤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全国宗教局长会议、省宗教局长会议精神,省佛教协会常务理事认真学习了国家宗教局和省宗教局2017年工作要点,进一步提高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落实意识,进一步明晰了做好团体工作的方向。辽宁省佛教协会会长照诚大和尚代表省佛教协会承诺省佛教协会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切实加强团体自身建设,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宗教界大力弘扬佛法,大力开展公益慈善,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省佛教协会2016年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审议并通过了省佛教协会2017年工作计划。研究讨论了《辽宁省重点寺院评定办法》、《辽宁省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试行)》。

  

          辽宁省宗教局副局长赵佐贤代表省宗教局对省佛教协会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要求省佛教协会要继续发挥团体作用,提高工作水平,履行好团体职责,带好全省佛教四众弟子。一是继续抓好佛教教风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和对外交流;二是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精准扶贫政策,在佛教公益慈善领域大力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积极服务社会;三是自觉抵御邪教渗透,弘扬人间佛教思想,坚持正信正行;四是在佛教界推行中国传统文化建设,积极开展讲经说法活动,如法如律举办三坛大戒传戒法会,为我省佛教界更好地发展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