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修订名牌产品认定细则

25.04.2016  12:29

  4月24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我省日前正式启动新一批“辽宁名牌产品”认定工作。

  辽宁名牌产品,是指产品实物质量在省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或者达到国内、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同行业前列,用户满意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产品。截至目前,我省在有效期内的“辽宁名牌产品”共585项。

  今年,我省对《辽宁名牌产品认定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特别增加了重点环节公示、社会评价公众参与、综合评价“双随机”等环节,使名牌产品认定工作更加公开、公正和透明,进一步提高了名牌认定质量。

  被认定为辽宁名牌产品的企业,政府将给予一定的政策:在有效期内的产品,除可在该产品包装、装潢、说明书、交易文书上或者在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辽宁名牌产品称号和标志外,该产品还享有在有效期内免于省内有关行政部门组织的质量监督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