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全民卫生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建设工程启动仪式在沈阳举行

31.05.2016  08:1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健康辽宁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公众预防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程度地维护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5月25日,辽宁省全民卫生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建设工程启动仪式在沈阳市市府广场举行,辽宁省副省长、省红十字会会长贺旻出席了启动仪式,省卫计委主任王大南,沈阳市副市长姜军,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秦国夫,省卫计委副主任、红十字会副会长董德刚,省教育厅副厅长、红十字会副会长王庆东等相关领导一同参加。


          此次启动仪式由省卫生计生委、省政府应急办、省教育厅、省红十字会主办,沈阳市卫生计生委、沈阳市政府应急办、沈河区政府、辽宁省公众急救协会承办。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省级卫生应急队伍以及大学生、红十字志愿者和军队、武警部队代表等10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开展全民卫生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建设,是政府的民生工程,也是造福百姓的幸福工程。省红十字会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机制,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公众参与应急救护培训中的主体作用,承担应急救护师资培训,指导各地红十字会开展应急救护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提高救援队建设工作,强化培训演练,提高救援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近一个时期以来,国际国内突发事件呈现频次高、强度大、影响广泛、损失严重等特点,给民众生命安全带来巨大损失和现实威胁。据统计,在重大灾难中,专业队伍救援的伤员只占伤员总数的5%。实践证明,仅仅依靠专业的救援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把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向全民、向社会普及,并内化为公众的责任、义务和能力,让“第一目击者”实施及时、有效的初步救护已迫在眉睫。
  为保障好全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省卫生计生委顺势而为,创新工作思路,提出了在“十三五”期间,组织开展全民卫生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建设工程,得到了省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并先后被纳入到《辽宁省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和《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争取到2020年底,全省公众卫生应急科普知识宣传普及率达20%(其中城市为25%,农村为10%),急救技能培训率达5%(其中城市为6%,农村为3%),全民的危机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公共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预防、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显著提升,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为促进和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国家实施新一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组宣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