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

15.11.2018  06:51

  11月1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相关部门对近日出台的《辽宁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

  本月10日起,我省对国务院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通过对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采取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进行清理,进一步减少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的行政审批事项。在此基础上,我省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使营业执照记载的信息和事项更加丰富,市场主体凭营业执照即可开展一般经营活动,助推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

  “这项改革,把降低门槛后的方便送给了企业,把事中事后监管的挑战留给了政府,带来的是政府部门审批模式的变革、审批流程的优化、监管手段的创新。”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证照分离”改革后,市场主体办证更加快捷、高效。省交通运输厅实现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实行优化准入服务的审批事项时限减少30%。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网上业务办理,“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变更审批”申请事项的审批时限由30天调整为20天。通过市级行政审批部门在线获取核验的方式,取消由申请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等申请材料,进一步精简审批材料。


(责任编辑:白金朋) 作者:赵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