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追踪

26.12.2017  10:26

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建设美丽辽宁

——我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追踪

雾霾天少了,呼吸更顺畅了,每天都可以带孩子出去走走。”家住沈阳市浑南区的王女士为今冬空气质量点赞。

从11月1日进入供暖季至12月19日,全省PM2.5平均浓度下降近四成;全省大气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89.1%,同比提高22.6个百分点。

雾霾少了,空气好了,这背后是我省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不懈努力。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努力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今年4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辽宁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这是我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具体体现,更是全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

方案》结合我省实际,从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等8个方面,系统部署了46项改革事项,由17个省直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根据《方案》,到2020年我省至少要形成90多项重要改革成果,构建起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组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全省上下的一致行动。一大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度接连出台。

从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到出台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 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到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到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40多项制度文件相继制定,我省在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上迈出了重要步伐。

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改善空气质量的强烈呼声,《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于今年5月25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8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了政府应对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并在监督管理、防治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方面都有相应规定,以此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民参与的防治机制。

新修订的《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也由省人大常委会于11月30日审议通过,明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环保条例加大了对各类环保违法行为的惩处及追责力度,如污染物集中处理单位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擅自停止运行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的,将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制度建立,贵在执行。

按照《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我省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取缔燃煤小锅炉、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大力整治扬尘污染、严控秸秆焚烧、加强重点行业监管,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让人民群众越来越直接感受到环境治理的成效。

今年6月9日,全省第一张具有全国统一编码的一证式排污许可证核发给调兵山煤矸石发电公司,从而拉开了我省实施“史上最严”排污准入机制的序幕。

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省环保厅8月份启动河流水质限期达标工作,选取全省17条重点河流为攻坚整治河流,以项目落实为抓手,坚决消灭劣Ⅴ类水体。

执行《辽宁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11月19日,我省启动2017年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对鞍山、大连、营口、沈阳四城市就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察。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我省已有12个市完成了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对接工作。

党的十九大指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组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我省将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对已经完成的改革事项和建立起的制度成果,强化制度执行力; 对已经启动、尚未完成的改革事项,尽快建立并形成制度成果,同时把握国家改革思路,及时启动新的改革事项。通过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使我省生态环境管理职责更加清晰,生态文明管理体制更加完善,生态文明监督管理机制更加顺畅。(记者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