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全面展开

20.10.2016  13:34

  记者10月19日从省卫计委获悉,从现在起到明年7月,我省全面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全省二级、三级医院(含妇幼保健机构)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违规开展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未经备案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以及是否开展明确按临床研究管理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行为。

  按照规定,全省各地要按照一级医院(含未定级)、门诊部全面覆盖,二级、三级医院不低于50%,诊所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已经备案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的医疗机构要全部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各地要将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投诉举报集中、既往被多次处罚的医疗机构作为抽查的重点;发现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到位,决不可有案不查,包庇纵容;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吊销医疗机构相关诊疗科目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吊销医师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