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发放首张《食品经营许可证》

14.01.2016  16:43

   东北新闻网讯(记者 佟学博) 1月13日,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辖区内的某超市颁发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是辽宁省发放的首张《食品经营许可证》,标志着原来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式实现“两证合一”。

  超市经营者李女士展示辽宁省首张《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凸显四大亮点

  据了解,《食品经营许可证》整合了原餐饮服务和食品流通两项许可项目,充分契合新《食品安全法》精神,将原有的分段监管、各自为政,化繁为简,二证合一。和之前相比,《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内容更加全面,四大亮点引人注目:许可项目首次出现监管单位、监管人员和签发人姓名;首次公示食品安全申诉举报电话12331;首次有了自己独一无二的二维码;将有限期史无前例地延长至五年。

  一系列的新举措,无一不彰显了食药监部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决心和信心。海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罗军表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把许可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和经营者捆绑在一起,既压实监管责任,又明晰权利义务,使许可、服务、监管、执法全方位透明化。

   新申请发新证,老证继续有效

  辽宁省食药监局食品流通监管处副主任科员李汀向记者介绍,辽宁省《食品经营许可证》启用后,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实行“新申请发新证,老证继续有效”的原则,即《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不需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是,有下列情形的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一是新申请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二是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虽然在有效期内,但由于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需要变更许可事项的;三是现行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者自愿申请换证的;四是现行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食品经营许可的。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上线

  在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基础上,辽宁省在全国率先开发建成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也在1月1日上线。食品经营许可网络平台设置了“用户注册”“信息提示”“我要申报”“跟踪查询”“申请材料打印”等功能。平台不仅能为申请人提供快捷地网上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还能实现食品经营许可的新办、换证、变更、延续、补办、注销、撤销、撤回等工作办理,为食品经营者提供高效便捷的快速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