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召开“五个一工程”表彰大会

28.12.2014  05:03

  12月27日,全省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表彰大会在沈阳召开,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的7部我省推荐作品,以及在我省“五个一工程”评选中获奖的61部作品和11个组织工作成绩优异单位受到表彰。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范卫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在2014年中宣部组织实施的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中,我省出品的电影《雷锋在1959》、电视剧《大路上》和《闯关东前传》(合拍)、京剧《将军道》、广播剧《照片中的回忆》、歌曲《旗帜》、图书《国家的儿子》等7部作品获奖。这些获奖作品涵盖参评的全部艺术门类,同时,我省还荣获了“组织工作奖”。在省委宣传部组织实施的辽宁省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中,《雷锋在1959》等61部作品获奖,沈阳市委宣传部等11个单位获“组织工作奖”。

  会上,沈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凤波,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向阳,沈阳市京剧院京剧《将军道》主演常东,电影《雷锋在1959》监制陶希铭,电视剧《大路上》编剧商国华,歌曲《旗帜》作曲范哲明,广播剧《照片中的回忆》制作人郭志英和图书《国家的儿子》责任编辑常晶等,分别代表获奖单位和获奖作品交流了创作生产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