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辽宁省 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一批)》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06.05.2016 17:58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治税,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行为,维护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号)等相关规定,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起草了《辽宁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一批)》(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162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处,邮编:11000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
附件:
辽宁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一批)(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5月6日
本文来源: 地方税务局
06.05.2016 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