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开展“特权车”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03.04.2018  02:44

  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特权车”问题,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特权车”问题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在全省开展“特权车”问题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部署的具体举措,是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工作要求,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推进干部作风转变的实际行动。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特权车”问题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步调,通过抓好抓实“特权车”问题专项整治,消除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增强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带头反“四风”、转作风,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自觉维护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凝聚加快推进辽宁振兴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整治重点

  (一)消除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方面的特权思想。重点整治部分领导干部遵规守纪意识不强,缺乏自律精神,摆架子、耍威风、搞特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

  (二)规范公务用车号牌管理。重点整治公务用车不严格执行“一车、一牌、一证(机动车行驶证)”规定,不悬挂或挪用号牌,使用假牌、套牌或借用号牌的问题。

  (三)整治公务用车违章行为。重点整治公务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逆行、随意变道或掉头、闯红灯、超速行驶;违法停放、影响正常通行秩序和通行安全;不按规定接受处罚等问题。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开展“特权车”问题专项整治协调小组,由省委、省政府相关领导同志负责,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公安厅牵头,省纪委监委机关、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政协办公厅等单位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整治工作。各市、县(市、区)要参照省里做法,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搞好整治。

  (二)从严管理干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以严的要求和实的作风,开展好“特权车”问题专项整治。要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增强群众观点,抵制特权思想,杜绝特权行为,严格遵守交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身体力行,以上率下,作出表率。

  (三)搞好车辆清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对管理车辆开展清查,摸清底数,逐一核对档案并建立台账,确保车辆牌证齐全、管理规范。所有借用号牌一律取消,4月15日前全部收回; 车辆、行驶证和号牌不一致的,4月15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四)强化问题整治。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执法主体作用,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强化路面管理,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车辆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绝不允许搞变通、作选择,树立严格公正执法形象。

  (五)严格车辆管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逐一明确管理、使用和维护主体,依法严格管理公务车辆号段,严格车辆使用审批程序,加强对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和公车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加大内部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违规违纪违法曝光力度,确保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建立起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

  (六)严肃执纪问责。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组成联合专项督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违法、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视情通过媒体曝光,形成强有力的整治氛围和震慑效果,推动“特权车”问题专项整治取得扎实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