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民委(宗教局)突出“三性” 抓好2017年工作落实

14.03.2017  17:03

  一是突出针对性。辽宁省民委(宗教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省委全会、省政府全体会议和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国宗教局长会议精神,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辽宁省民委(宗教局)2017年工作要点》,确定了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等30项工作任务,将中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突出实效性。结合辽宁省委、省政府绩效考评工作,辽宁省民委(宗教局)与省委、省政府绩效考评办反复协商,量身制作了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宗教专项治理等10项目标任务,细化时间节点,量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规定考核标准,实行月汇报、季调度、年总结,确保目标任务得到落实、取得实效。

  三是突出统筹性。辽宁省民委(宗教局)制定实施《2017年度辽宁省宗教事务局宗教业务工作计划表》,实现工作计划与财务预算统筹、财政批复项目与经费节余项目统筹、会议与培训、活动、考察统筹、局整体计划与处室工作落实统筹,实现了全年工作的科学安排和统筹调度,切实提高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