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气象局启动暴雨四级应急响应

31.07.2016  07:05
    7月30日18时,辽宁省气象局决定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省气象局应急气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锦州、阜新、朝阳、葫芦岛市气象局于7月30日18时进入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状态。
    据沈阳中心气象台预报:预计7月30日20时至8月1日20时,盘锦、辽阳地区及沈阳市区、辽中、鞍山市区、海城、台安、抚顺市区、新宾、本溪县、桓仁、黑山、北镇、营口市区、大石桥、铁岭市区、开原暴雨( 50~100毫米,局部100~150);大连、丹东、阜新、朝阳、葫芦岛地区及新民、康平、法库、岫岩、清原、本溪市区、锦州市区、凌海、义县、盖州、昌图、西丰大雨(25~50毫米,局部50~100)局部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最大小时雨强50~60毫米。根据上述情况,依据《辽宁省气象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省气象局决定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辽宁省气象局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辽宁省气象局暴雨气象业务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加强值班值守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及时发布和传播预报预警信息,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叫应制度,确保完成气象服务工作任务,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者:马东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