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对《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进行多样化宣传

31.12.2014  11:28



为庆祝《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正式施行,丹东市水土保持局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围绕主体深入宣传了《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让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广大市民更深入地了解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

本次宣传的主要形式有:到行政审批大厅以及发改、环保等有关部门宣传《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让相关部门更加深入了解水土保持,做好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相关工作;到市人大宣传《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与人大委员就《条例》内容进行交流;在丹东市水务局门口以及市区重要地段悬挂条幅,针对《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以及水土保持的重要性进行宣传。

本次宣传活动增强了有关部门和广大市民的水土保持意识,为后期的水土保持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