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法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在辽宁大学召开

10.01.2018  21:52

  2018年1月7日下午,辽宁省法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委员会议在辽宁大学召开。辽宁省教育厅副厅长孙华林,辽宁省司法厅厅长、教指委主任委员林志敏,大连海事大学副校长、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孙培廷出席会议,辽宁大学党委书记周浩波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议指出,法律类教指委的成立,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构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研究生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一件大事。会上,公布了第一届辽宁省法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名单,孙华林同志为各位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颁发聘书,委员会与辽宁同格律师事务所签署了协同推进辽宁省法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合作协议。

  孙华林指出,辽宁省法律类教指委今后将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指导全省法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监督促进全省法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水平的提高。希望辽宁大学充分发挥“双一流”大学的引领作用,充分履行辽宁省法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秘书长单位的职责,搭建好各高校、企业之间沟通交流的平台;希望各位委员认真履行好委员职责,优化整合各类资源,带头建言献策、改革创新,提高法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希望辽宁省法律类教指委按照章程,围绕2018年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工作,建立工作机制,积极承担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的全国性活动,争取省直有关部门的政策倾斜和资源支持,探索建立协同机制,在课程体系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等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领域中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全省乃至全国专业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树立典范,提供辽宁的解决方案。

  林志敏表示,法律类教指委在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将会努力工作,为我省法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作出贡献,为服务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输送更多的法律类人才。

  成立大会后,教指委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辽宁省法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研究制定了教指委2018年工作计划。

  会议由辽宁省法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辽宁大学研究生院党总支书记武巍主持,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省内政法系统实务部门和相关高校的领导、专家共20余人参加了会议。

  (学位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