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物价局依法曝光六起典型案件

11.12.2015  08:37

  中新辽宁网12月10日电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增长、惠民生”的总体部署,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维护消费者价格权益,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价费环境,今年以来辽宁省物价局组织开展了全省涉企、涉民价费专项检查,从严查处了一大批价格违法案件。为震慑乱收费行为,现将沈阳市交通局行业培训中心强制收取继续教育培训费等六起典型案件予以公布:

  1.沈阳市交通局行业培训中心强制收取继续教育培训费案。沈阳市交通局行业培训中心将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在岗继续教育培训作为诚信考核和换发从业资格证的前置条件,对辖区内的在岗道路客货运输驾驶人员强制培训并收取继续教育培训费,2014年1至9月期间涉案金额467.5万元。

  2.大连老鲜生贸易有限公司价格欺诈案。该单位天猫官方旗舰店在“11.11特惠活动”中,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宣传某款手撕鱿鱼片“原价175元”,经查实际原价为39.9元;宣传某款野生鲅鱼“原价69.9元”, 经查实际原价为32元。针对该单位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大连市物价部门对该单位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

  3.大连天途有线金州分公司强制办理高清开户案。2015年3月,大连天途有线金州分公司强制办理高清开户。大连市物价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

  4. 铁岭市中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业主收取水表费案。2015年11月,有群众举报,铁岭市中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铁岭市清河区紫玉金兰小区业主在办理房屋入住时收取水表费200元/户,铁岭市清河区物价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责令该开发单位立即停止收费,并限期退还。

  5. 抚顺华联置业地产有限公司违规收取热力公司供暖工程费案。抚顺华联置业地产有限公司自2015年7月1日起向新宾满族自治县龙昇湖畔小区购房者收取28元/平方米热力公司供暖工程费,涉案金额25.4万元,新宾满族自治县物价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责令该开发单位立即停止收费,并限期退还。

  6.大连报关协会组织会员企业达成横向垄断协议案。经查,大连报关协会组织9家会员单位统一收费价格,达成垄断协议,干扰了市场正常价格竞争秩序,辽宁省物价局将依法对该单位的价格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省物价局提醒各收费单位和相关经营者须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省物价局将继续深入开展各类价费行为专项检查,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乱收费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遇到乱收费问题,企业和消费者要及时取证和固定证据,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向物价部门进行咨询、投诉,还可以通过登录国家发改委网站将图片、视频、票据等证据上传到国家发改委12358价格举报系统,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将做到“有报必接、接之必办、办之必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