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关于印发《辽宁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07.12.2018  18:00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8-09-28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各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沈抚新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规范和发展全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工作,加强全省税务系统法律人才培养和使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税收法治建设,根据《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省局制定了《辽宁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在公职律师管理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应及时向省局(政策法规处)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18年9月28日

附件: 辽宁省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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