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

07.12.2018  18:01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8-06-15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税总发〔2018〕26号),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现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和《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xls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2018年北京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近10亿元
  近年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多项增值税优惠政策,不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相关人员介绍,2018年1至10月,北京市申报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纳税人有90多万户次,申报销售额300多亿元,累计减免增值税9.沈阳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