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25.01.2016  03:03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6年1月24日)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1月24日在沈阳举行。出席会议的省纪委委员47人,列席421人。

  省委书记李希出席全会并讲话。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主要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各市市委书记、省(中)直单位、部属省属高校、省属企业等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

  全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5年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林铎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全面从严治党、忠诚履职尽责,为加快辽宁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以坚如磐石的意志和决心,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博大情怀,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重大成效,开辟了新境界,开创了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高度,深刻分析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讲话直面问题、充满自信、催人奋进。李希同志在全会上的讲话,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着眼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充分肯定了一年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了我省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进一步强调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体现了省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信心,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的工作要求上来。

  全会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以及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全党同志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够自信”的重要论述,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牢牢把握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新思想、新战略、新举措,创新执纪理念,严把纪律戒尺,强化监督问责,让纪律成为刚性约束。

  全会总结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为过去的一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的目标任务,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党要管党,强化责任追究,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进党内监督全覆盖;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强化高压震慑,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党风政风不断好转;明确巡视工作定位,有效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巡视震慑效果得以彰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正风反腐浓厚氛围;强化自我监督,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进展。

  全会强调,2016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围绕“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形成不敢腐的震慑,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

  第一,切实增强政治自觉,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领导干部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肃查处团团伙伙、结党营私,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同中央唱反调,不遵守组织原则,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等问题,维护政治安全。严格落实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要求,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保证政令畅通。在省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协助党委把好选人用人的廉洁关,坚决查处拉帮结派、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行为,对领导干部履职不力导致换届风气不正、纪律松弛以及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一律严肃查处。对借机发泄私愤、诬陷他人的,一经发现也要严肃处理。对在纪律审查中转移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要从重处理。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把维护“六项纪律”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实践好“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行为,坚决维护党章权威。

  第二,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夯实管党治党责任。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强化领导核心作用,采取有效管用的制度措施,真正落实好省委出台的“两个责任”意见和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要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建立健全巡查、督查、约谈、问责等制度,对下级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纪委要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敢于瞪眼黑脸,勇于执纪问责。着力解决监督执纪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加强高校和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加大综合派驻力度,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重点解决派驻机构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对监督不到位的失职、渎职行为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要求,研究制定市纪委向省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情况的办法,对瞒报、漏报以及不按规定时间报告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风民风向善向上。要加大对“四风”问题查处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要从重处理,有多少处理多少,越往后执纪越严。对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紧盯年节假期,开展专项检查,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受节礼、乱发津补贴、借婚丧嫁娶敛财等顽疾进行严肃执纪,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高度警惕“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研究和掌握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等隐身变形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培育良好的家风,严管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第四,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减少存量、遏制增量。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把存量减下来,增量遏制住。严格按照五类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开展暂存线索集中清理,减少线索积压,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对指向明确的问题线索,集中力量开展初核工作,加快节奏,缩短周期,提高立案率和结案率。要突出惩治重点,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要充分发挥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对重要案件提级审查。对典型案件要进行深入剖析,及时予以通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继续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推动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第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市县乡三级党委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加强对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着力解决有案不查、不敢办案、不愿办案的问题。县乡纪委要做到守土有责,要敢作为、有担当,大力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高度重视“蝇贪”、“微腐败”现象,坚决查处基层腐败问题,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败的实际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深入开展排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典型信访案件活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雁过拔毛、强占掠夺、贪污挪用、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

  第六,深入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工作部署,紧扣“六项纪律”,深化“四个着力”,围绕“两个责任”意见和实施细则落实情况,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不断强化巡视监督的针对性。要用党的纪律衡量每一个问题反映,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政治巡视力度,重点检查被巡视党组织是否维护党章权威、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着重发现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力、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纪律等问题,突出巡视的实效性。今年要开展四轮巡视工作,重点对部分县(市、区)、省直单位和国有企业开展巡视,对有关地区和单位开展巡视“回头看”。探索创新巡视工作新思路、新方式,把巡视监督和派驻监督结合起来,加快工作节奏,提高质量效率,确保在省委换届前完成巡视全覆盖任务。各级纪委和有关部门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要依规依纪优先处置,所有问题都要有明确说法,对违纪行为及时进行查处,扩大巡视成果运用,更好发挥巡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第七,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纳入党委宣传工作格局,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各级纪委要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坚持新闻宣传联动机制,加强思想理论、形势任务、党规党纪、文化传统的宣传,重视分析舆情,及时应对和引导舆论,把握工作主导权。利用新兴媒体,通过主动发声建立话语体系,净化“噪音”、“杂音”,传递党风廉政建设正能量。深入开展以纪律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案例警示教育,围绕“一个准则、两个条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守纪,推动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古鉴今、心存敬畏和戒惧,树立廉洁、诚信、勤俭、守法等思想观念,在全社会倡导抵制歪风邪气和腐败的氛围。

  第八,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配合党委做好各级纪委换届工作,把政治强、懂专业、善管理、敢担当的干部选拔进各级纪委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省市县纪委及其常委会结构,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发挥纪委委员作用。持续深化“三转”,推进完成县级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落实四个提名考察办法,按照优进优出和人岗相适原则,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健全和完善推荐交流机制,选好干部,配强队伍。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思想建设、党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机关党委、纪委要认真履行职责,在专案组设立临时党支部,以党的建设带动各项工作。突出重点开展专项业务培训,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纪检干部的能力素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全省监督执纪信息系统,形成情况明、数字准、可监督的大数据,为监督执纪问责插上科技的翅膀。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自我监督,加强党内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对不认真开展工作、不胜任工作的,不敢担当、不作为、不善为的,要予以批评教育、组织调整和纪律处分。对擅作取舍、隐瞒线索、选择性办案、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着力净化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审议通过了有关纪律处分事项。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负重托、不辱使命,深入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加快辽宁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