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红十字会执行项目做法在全国同行中示范推广

25.05.2015  19:36

            日前,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举办的“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教育项目管理培训班”上,辽宁省、鞍山市、凌源市(县级)红十字会分别在培训班上介绍其做法与经验。
          自2014年在全国启动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教育项目以来,辽宁省红十字会带领5个项目点(地市、县区、社区、学校),在领导重视、规范管理、强化督导、上下联动上做足功课、下真功夫,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其中,省红十字会提出的“ 三要求”达到“三高”效果,令与会同志饶有兴趣。即:项目启动省、市红十字会、受益区(县)政府领导要参加,由此带来了“起点高”;举办救护员培训班,有一期是省级红十字会师资授课,由此带了“标准高”;自选一个活动主题,要有其他项目市观摩,由此带来了“热情高”。
          据总会有关人员介绍,截至目前,辽宁省红十字会按照总会项目要求规范有序推进,各类培训人数、信息录入数据、痕迹资料传输等工作位居执行项目省份首位。
          在实践中我们体会有三:首先是该项目顶层设计好,是在新常态下,落实红十字急救知识进社区、进学校的有效举措;是实现红十字救护培训标准化建设的有益探索;是扩大红十字影响的重要载体。其次是各级红会执行好,省红十字会领导提出要“以项目助推事业发展,用管理保驾护航”,在执行项目中红十字人道服务领域得到延伸。同时在执行项目中,基层红十字会得到了锻炼,增强了能力和实力。第三是群众百姓齐叫好,这是一个接地气项目,因为项目直接落地到社区和学校,所以最大的受益者是居民和学生。所到之处,发出一个共同的声音:为红十字点赞。(宣救部供稿)